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近期土壤环境保护和综合治理工作安排的通知》要求已被污染地块改变用途或变更使用权人的,应按照有关规定开展土壤环境风险评估,并对土壤环境进行治理修复。该地块原为工业用地,重新规划后主要作为二类居住用地、科研设计用地、商办混合用地、公共绿地。我公司参考《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结论,南京市环境保护局《环境影响预评价报告的审查意见》文件,以及相关专家评审意见,对该地块土壤开展详细调查,并进行人体健康风险评估,明确修复范围及修复标准,制定合理的修复方案并对污染场地进行修复。
2013年11月,南京市环保局主持召开了某央企地块土壤修复工程验收会。南京市环科院、监测中心站、南京林业大学环境学院、中科院南京土壤所专家代表,业主方以及参与工程施工、监理、监测的单位代表均悉数参会。
验收组实地查看了修复后的场地现状,认真听取了工程实施单位、环境监理、工程监理、验收监测单位代表分别就工程实施情况、施工过程现场监督管理以及工程验收监测等方面工作的详细介绍,审阅了各方提交的竣工报告、监理报告、工程验收报告等相关资料,就工程实施情况相关问题进行了讨论,最后对我公司及相关单位的工作成果给予了高度肯定,一致同意该项目通过竣工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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