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铃木喜计:合适的土壤调查修复方法因场地而异
发表时间:2013-9-3  文字 〖 〗  阅读次数:4499   [关闭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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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本《土壤对策法》中规定的10M网格示意图 图片来源:受访者提供

 

     铃木喜计被称为“日本土壤治理与修复第一人”,直接推动了日本《土壤污染对策法》的立法。2002年日本国会表决《土壤污染对策法》前,作最后陈词的便是他。在成为土壤治理与修复学者之前,铃木喜计是日本千叶县君津市的一名公务员,从事30年环境保护工作。2008年铃木来华协助处理广州氮肥厂项目,他查看了受污染地块,并在听到那里的土层污染最深达到9米时,“露出了惊讶的表情”。而对于近期万科峯境的污染隐患,他在表示担忧的同时,还认为中国急需为土壤污染立法。
“含苯类化合物的油种有导致白血病的危险”消费者报道:对未来的居住者来说,旧机场油库用地流转为住宅用地会有哪些潜在危害?铃木喜计:航空油料容易引发火灾,气味刺鼻,一旦混入水里面,就会产生油层、油膜等问题。另外,含苯类化合物的油种有导致白血病的危险。而含铅类化合物的油种则有致癌的可能。日本虽然对此没有设立具体的危害标准,但在欧美及亚洲一些国家已对此已有详细的说明与规定。消费者报道:对于万科以我国没有规定为由拒绝进行有效土壤检测的行为,您有何看法?铃木喜计:由于没有具体数据,对于个案我不做评论。但其实在当年查看广州氮肥厂地块时我就认为,中国目前急需制定相关法规。同时,我也表示随时愿意协助中国政府与企业,为棕色地块的调查和净化提供对策方案。消费者报道:日本是否有强制性的土壤污染调查程序与法规?铃木喜计:和中国的情况一样,日本并没有完全限制工业用地流转为别的用途。但根据《土壤污染对策法》相关规定,那些处理过有害物质的工厂和企业进行废除关闭时,有义务对土地进行调查与检测,搞清土壤有无污染等问题后,须向都道府县(各级地方政府)汇报。假如确认土壤已被污染,须公布污染的具体区域,在没有净化的前提下不能使用。另外,各都道府县对此有各自更为详细的规定。
    “中国土壤调查抽样密度不是通行做法”消费者报道:早在2010年中国就做过全国范围的土壤污染调查,却至今没有公布。对此,您怎么看?铃木喜计:是否能够对土壤污染进行完全净化的关键在于,如何能够确切的进行土壤污染检测。如果不能根据该检测结果探明污染原因和污染机制,就无法判断净化方法的有效性。也就是说,土壤污染净化中最重要的,并不是采用何种净化技术,而是怎样进行合适的调查、综合判断分析,选择最有效的土壤调查和净化方法方法,就这一点而言,处理过程中的信息公开与透明就显得十分重要了。 另外,大多数人会认为对土壤污染隐患,不管谁进行调查都会得到同样的结果。但实际上调查方法、成果以及对调查结果的分析和解释才是最重要的,并非谁做都可以得到同样结果的。消费者报道:在这次调查中,采用的是8x8公里的网格抽样方式,与日本《土壤对策法》中规定的10米网格差别较大,您怎么看?铃木喜计:这个不能一概而论。虽然调查点越多精度就会越高,但是同时费用也会增多。并非单纯用10米网格来做就是最好的。用什么调查方式能够在最短时间内、最小成本下完全净化的才是最重要的。当然,8公里乘以8公里的网格密度并非世界通行的做法。消费者报道:对于中国的土壤污染调查,您有哪些建议?铃木喜计:被喻为“大地疾病”的土壤污染问题,因其每个场地的地质条件、存在状态、棕色地块原所有者情况不同,实际污染情况千差万别。以日本为例,土壤污染调查以及对策方法,在法规、导则里都有所表述,但只表示最大公约数量。所以为了进行完全净化,只遵循条例是不够的,必须针对各个场地,采用最合适的调查、净化方法。(广东省生态环境与土壤研究所陈能场博士对本文有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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