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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部委将详查土壤污染 2020年前摸清重点地块状况
发表时间:2017-8-7  文字 〖 〗  阅读次数:3443   [关闭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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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目前土壤污染底数不清、监测监管和风险防控体系不健全等突出问题,环境保护部、财政部、国土资源部等五部委8月1日部署土壤污染状况详查,按要求将于2020年底前摸清农用地和重点行业企业用地污染状况。

环境保护部部长李干杰表示,土壤污染状况详查是一项重要国情调查。此轮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将在现有相关调查基础上,以农用地和重点行业企业用地为重点,为有效管控土壤环境风险、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奠定坚实基础。

典型地块及周边土壤污染突出

环境保护部副部长赵英民此前在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作专题报告时介绍,我国土壤环境总体状况堪忧,部分地区污染较为严重。

2005年至2013年,我国开展了首次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结果表明,全国土壤总的点位超标率为16.1%,其中轻微、轻度、中度和重度污染点位比例分别为11.2%、2.3%、1.5%和1.1%。

农用地方面,环境质量不容乐观。赵英民介绍,耕地、林地、草地土壤点位超标率分别为19.4%、10.0%、10.4%。其中,耕地土壤轻微、轻度、中度和重度污染点位比例分别为13.7%、2.8%、1.8%和1.1%,主要污染物为镉、镍、铜、砷、汞、铅、滴滴涕和多环芳烃。

典型地块及周边土壤污染较为突出。在调查的690家重污染企业用地及周边的5846个土壤点位中,超标点位占36.3%;在81块工业废弃地的775个土壤点位中,超标点位占34.9%;在146家工业园区的2523个土壤点位中,超标点位占29.4%。

赵英民介绍,土壤污染分布差异大。总体上,南方土壤污染重于北方,人口稠密、产业布局集中的长三角、珠三角、东北老工业基地等区域性土壤污染问题较为突出,西南、中南地区土壤重金属超标范围较大;镉、汞、砷、铅4种无机污染物含量分布呈现从西北到东南、从东北到西南方向逐渐升高的态势。

“究其原因,土壤环境质量受多重因素叠加影响,工矿业、农业生产等人类活动和自然背景值高是造成土壤污染或超标的主要原因。”赵英民说,具体来看,局部地区严重污染主要是由工矿企业污染排放造成,较大范围的耕地污染主要受农业生产活动影响,一些区域性流域性重金属严重超标则是工矿活动与自然背景叠加的结果。总体上看,重金属和难降解的有机污染物长期累积,化肥、农药、农膜等投入品仍在增加,土壤污染防治任务艰巨。

在我国一些地区,由于长期工业污染、大量粉尘堆积,耕地表层灰化沙化严重,造成粮食连年减产。摄影/章轲

记者从环境保护部了解到,“底数不清”主要是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中的土壤污染超标率是点位超标率,反映的是全国土壤污染的总体态势,并不代表土壤污染的分布和状况,需要进一步查明农用地土壤污染的面积、分布及其对农产品质量的影响,掌握重点行业企业用地中污染地块的分布及其环境风险情况。

另一方面是“标准规范不健全”。土壤污染调查评估、风险管控、治理修复等方面还缺乏可操作的标准和技术规范,土壤环境管理技术体系有待建立和完善。

赵英民说,我国目前尚未形成适合我国国情的环境风险防控管理体系。科技支撑不够,治理修复“土方工程”不少,成功案例不多,往往面临投资费用高、二次污染控制难等问题,没有按照风险管控理念进行污染源整治、污染途径阻断、污染土壤修复的系统性管理。

严肃查处漏报瞒报、篡改数据行为

根据上述五部委2016年12月印发的《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详查总体方案》,要在2018年底前查明农用地土壤污染的面积、分布及其对农产品质量的影响,2020年底前掌握重点行业企业用地中污染地块的分布及其环境风险。

李干杰表示,农用地详查中范围确定、单元划分、点位布设与核实是最重要的基础工作。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详查中企业基础信息收集是否全面、准确直接关系企业用地风险筛查与评估结果是否准确。

据记者了解,此轮土壤污染详查主要依托省、市两级环境保护、国土资源、农业、卫生计生等部门专业技术力量来开展,企业用地调查测试项目要更多地发挥社会专业机构作用。运用高分遥感影像分析及网络地理信息系统技术,应用基于“互联网+”和网络数据库的信息化技术,采用最佳可行的分析测试技术方法。

上述五部委要求构建全流程质控体系,严格质量管理。尤其要抓好采样、实验室分析等重点环节,确保分析测试数据和结果的准确性、可靠性。严肃查处漏报瞒报、篡改数据、弄虚作假等行为。

环境保护部土壤环境管理司司长邱启文介绍,截至目前,环保部门已完成2万个左右土壤环境监测国控点位布设,覆盖全国99%的县、98%的土壤类型和88%的粮食主产区,初步建成国家土壤环境监测网。

国务院去年印发的《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简称“土十条”)要求,建设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网络。统一规划、整合优化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点位,2017年底前,完成土壤环境质量国控监测点位设置,建成国家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网络,充分发挥行业监测网作用,基本形成土壤环境监测能力。

“土十条”还明确,各地可根据工作需要,补充设置监测点位,增加特征污染物监测项目,提高监测频次。2020年底前,实现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点位所有县(市、区)全覆盖。这件事由环保部牵头,国家发改委、工信部、国土资源部、农业部等参与。

邱启文表示,此次土壤污染状况的详查结果,将按照“土十条”的要求,按程序向社会公开。“至于公开到多大程度,会根据详查结果和世界各国的通行做法,采取必要的管控,也避免在社会上造成不必要的恐慌。”

“土十条”确定,到2020年,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0%左右,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到90%以上。到2030年,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5%以上,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到95%以上。

南京环境科学院土壤污染防治中心主任林玉锁研究员告诉记者,中国很多的土壤修复技术和应用规模在世界上是领先的,在污染场地修复方面最近几年发展较快,一些修复技术已成功在大型、复杂的污染场地得到应用,实现了工程化的治理效果。

邱启文介绍,环保部已会同农业部起草完成了《农用地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将依据土壤污染程度、农产品质量情况,将耕地划分为优先保护类、安全利用类和严格管控类三个类别,分类管理。“目前已完成征求意见工作,将进一步修改完善后按程序报批。”

就土壤污染防治的资金支持问题,邱启文告诉记者,中央财政整合重金属污染防治资金设立土壤污染防治专项资金,2016年专项资金已安排预算90.89亿元,支持土壤污染状况详查以及各省份落实“土十条”。


文章来源:第一财经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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